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其储存、销售和使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近期,娄底市新化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部门依法查处三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累计收缴各类烟花爆竹2040余箱,及时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
案件一
2024年12月13日,新化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在孟公镇发现一民房内非法储存一批烟花爆竹产品,共计805件。
案件二
2024年12月16日,新化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在水车镇发现一库房内非法储存一批烟花爆竹产品,共计387件。
案件三
2024年12月20日,新化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发现游家镇一闲置的旧仓库内非法储存一批烟花爆竹产品,共计848件。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对上述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均拟处人民币20000元以上罚款,并没收已扣押的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
安全提示
安全无小事, 警钟须长鸣。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特别是把烟花爆竹储存在小区、民房或不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厂房、仓库等场所内,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市民群众如发现上述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拨打0738-8111766或11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