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3月18日(文:陈远雄、张永祥)近日,湖南省武冈法院通过内部交叉执行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执行干警的温情调解下,被执行人家属现场履行3.5万元赔偿款,及时解决了申请执行人的“燃眉之急”,为这起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22年11月14日,吴某驾驶摩托车与行人戴某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摩托车驾驶员吴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法院判决,吴某赔偿戴某7.5余万元。因吴某未履行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戴某于2023年12月6日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吴某在2024年5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3.6余万元,戴某自愿放弃剩余赔偿款。协议到期后,因吴某行踪下落不明,执行干警联系被执行人吴某履行协议未果,且名下无可执行的财产线索,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2025年1月22日清晨,执行局接到申请执行人戴某电话,称吴某已返回老家。考虑到戴某作手术急需用钱,执行局便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内部交叉执行的方式,另行安排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驱车前往吴某老家城步。在城步苗族自治县有关部门配合下,执行干警成功于当天中午12点将吴某拘传至武冈法院。
调解过程中,执行干警从法、理、情角度出发,劝说吴某主动履行义务,但吴某以家庭经济困难为由拒绝履行赔偿义务。执行干警便联系吴某女儿,以亲情为出发点,劝说其代为父亲支付赔偿款。经过长达10小时的调解,戴某与吴某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当晚21时,随着吴某女儿将3.5万元赔偿款微信支付给戴某,案件就此成功执结。
本次执行,充分展现了武冈法院立足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快速执行、动态跟踪”的原则,运用“执行快速反应机制+交叉执行+N”的执行方式,快速释放执行活力,实现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更为今后相似案件的执行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的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