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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债务“消消乐”,灵活执行巧化矛盾

2024-12-18 06:54:50    来源:中国基层网    访问:    

中国基层网12月18日讯近日,湖南省武冈法院执行局通过“债务抵销”的方式,同时化解了两起执行案件,既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又在当事人之间架起一座“连心桥”。

陈年纠纷难和解

某房地产公司与黄某等13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黄某等13人支付房地产公司剩余购房款共计370万元。判决生效后,因黄某等13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房地产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申请执行人房地产公司与除黄某等4人外其余9名被执行人就130万元购房款达成和解协议。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2021年5月,该房地产公司将剩余债权转让给张某、李某,并通过短信、快递等方式向被执行人黄某等4人送达了《债权转让通知书》。2022年7月,张某、李某以债权受让人身份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员在立案后,第一时间向黄某等4人送达了恢复执行通知书。因法院查明被执行人黄某等4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只得终结本次执行。

柳暗花明巧调解

2023年4月,该案件再次恢复执行。执行员立即对案情进行重新梳理分析,发现另有执行人黄某申请强制执行张某及房地产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达252余万元。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执行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多次与张某沟通,最终张某同意以其享有对黄某等人的债权,抵消其应承担对黄某偿还债务,并自愿放弃剩余债权。

至此,武冈法院在妥善处理本案的同时,执结关联执行案件,为企业注入司法活力,实现一案调两案解,案结事了人和。

法官说法

抵销权是法律规定的当事人的实体权利,被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可以行使。法院执行中应对抵销权行使的条件是否具备等进行合法性审查,防止损害对方当事人、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

武冈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创新执行方式,找准“互负债务”症结点,一次性了结两案,依法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兑现,助力了营商环境的优化。

(文:李志球、李慧)

[责任编辑:袁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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