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10月16日讯(通讯员 左玲 蒋开炜 金真 张之夏)9月6日,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红旗街道的郑阿姨在家中接到一通自称“办案部门”的电话,对方语气严肃地说:“有人用你的身份证办了一张邮政储蓄银行卡,这张卡现在涉嫌诈骗,你必须配合我们调查,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郑阿姨听后瞬间慌了,连忙答应配合,随后按照对方要求下载了“丝瓜”APP,并在APP内添加了一名“负责该案的检察官”为好友。对方要求郑阿姨每天报平安,以此证明自己清白。期间,“检察官”不断向郑阿姨强调案件涉密,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信息,且通话时必须确保身旁没有其他人。在对方的话术攻势下,郑阿姨一一照做。
9月13日,“检察官”联系郑阿姨,称“现在需要核实你的经济情况,确认你是否与诈骗案有关”,并要求郑阿姨屏幕共享以“远程核实信息”。经过前几天的联系,此时的郑阿姨已对这位“检察官”深信不疑。她还将自己3张定期存单照片全部发了过去。随后,对方又让郑阿姨把定期存款全部取出,转到微信零钱通里,郑阿姨依旧照做了。
9月14日,“检察官”再次来电,称郑阿姨的银行卡已被冻结,要求郑阿姨再筹集3万元作为保证金,才能解除嫌疑。郑阿姨表示自己借不到钱,对方才暂时作罢。
9月15日,郑阿姨查看微信余额时,发现有15500元不翼而飞。她急忙询问“检察官”,对方却安抚道:“这是为了解除你的嫌疑,临时冻结了部分资金,等7天之后案子办完,就全额返还给你。”郑阿姨只好耐心等待。
可到了9月21日,约定的第7天,对方仍未将钱返还,还改口称要7至15天,郑阿姨起了疑心,于是前往红旗派出所报警。
值班民警听完情况后,查看郑阿姨手机时发现,对方在与郑阿姨通过“丝瓜”APP开启屏幕共享后,操作了郑阿姨的微信,先后向一个昵称“王师傅”的账号转账12笔,共计8万余元。
警方提醒:
1.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社交软件办案,更不会要求转账到“安全账户”。凡是通过电话、互联网办案的,都是诈骗!
2.凡是要求点击陌生链接、下载陌生APP并开启屏幕共享的都是诈骗。
3.如果已经打开屏幕共享,应第一时间断开网络,关闭Wifi和移动数据,或将手机卡取出,让骗子无法连接到你的手机。
(来源:大祥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