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尉氏县司法局在市司法局的坚强领导和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在司法所队伍建设、基础建设、制度建设上狠下功夫,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现有司法所13个,其中,1个司法所被命名为“河南省枫桥式司法所”,6个司法所被命名为“河南省五星规范化司法所”。
狠抓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完善司法所基础设施配置。争取乡镇党委政府支持,多方筹措资金、统筹规划、精心设计,先后投资300余万元,对全县9个司法所的业务用房进行新建或改扩建,使其全部达到“五星规范化司法所”的建设标准。配备执法执勤车辆13辆,办公电脑39台,打印机26台,智能办公终端13台,并配置执法记录仪、数码相机、空调、电视等基础业务装备,强化了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统一规范司法所标识。按照规定,统一制定司法所标识标牌和上墙制度,各项工作规章和工作流程统一上墙,公开规范执法,全面改善了工作和执法条件,提高了工作效率,树立了良好形象,为全县司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狠抓组织队伍建设 一是完善人员结构。要求新招录的公务员必须在基层司法所工作两年以上,政府购买的社会工作者全部安排到基层司法所,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开展提供了人员保障。 二是提高业务水平。坚持每月召开基层司法所业务工作总结交流会,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对辖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典型案例进行交流,促进工作能力不断提高。不定期开展作风整顿和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全体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责任担当,激发干事创业激情。 三是落实待遇机制。积极争取县财政支持,全面落实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各项工资待遇,极大地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狠抓管理机制建设 一是理顺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县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司法所管理体制,司法所长全部由县司法局派出,大部分司法所长列席乡镇领导班子会议。 二是强化工作机制。指导各司法所统一制定业务工作标准,统一全县司法所“六簿、两册、一表”等九种业务台帐,压实工作责任,实行奖优罚劣。推行所务公开,指导各司法所将工作职责、服务项目、服务承诺等内容予以公开上墙,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 三是完善目标管理。制定基层司法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采取平时督查、适时抽查、年终考核的方式对目标管理落实情况进行考评,及时兑现奖惩。 狠抓工作职能发挥 一是充分发挥保障民生作用。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建立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3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393个,形成“中心、站、室”三级联动,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是充分发挥服务平安建设作用。集中调解力量,扎实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三年来共调解民间纠纷48186起,调成48151起,调成率达99%以上,有效预防“民转刑”等案件发生,切实维护了社会的平安和谐。 三是充分发挥推进法治建设作用。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每年举办涉农法律知识讲座1000余场次,培训“法律明白人”2000余人次,为城乡中小学校讲授法治课600多场次,为群众发放《农民必备法律常识》等法律书籍10万余册,受教育群众达20万人次。 四是加强重点人员帮扶管理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管理,大力开展“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累计培训100余人。深入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排查工作,全面掌握基本信息和安置帮教状况,进一步将反邪教安置帮教工作引向深入,促进社会安全稳定。(安玲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