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尹继红 通讯员 王宽勇)12月28日,一场特殊的仪式在湖南省洞口县佳和地产举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云龙,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尹标出席仪式,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肖礼代表公安机关将追回的17.6万余元被拖欠工资发放到农民工代表手中,农民工代表激动地送上锦旗以表感激之情。
图为追回被拖欠农民工工资发放仪式现场。
2017年11月,湖南广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洞口县佳和名都15栋、18栋的土建施工项目,胡某兴担任工程负责人。期间,胡某兴拖欠张某林、张某某、谭某萍、谢某光等农民工工资176201元,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多次催促并下发限期改正指令书,胡某兴均以逃避的方式拒不支付。2021年10月9日,劳动监察大队将胡某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线索移送至洞口县公安局,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对胡某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予以立案侦查,办案民警联系胡某兴要求其支付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但胡某兴拒不支付。12月19日,经办案民警不懈努力成功在长沙市岳麓区将胡某兴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胡某兴对自己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洞口县公安局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追回其拖欠的农民工工资17.6万余元。
2021年,洞口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充分发挥治安部门职能作用,始终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行为作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工作来抓,全年共侦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13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3人,移送起诉4人,立案前成功化解3起,共涉及受损农民工270余人,为农民工追回损失2419286元,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降低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行为的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