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2月26日讯(通讯员刘惠芳)俗话说:无巧不成书。近日,在湖南省邵阳县岩口铺镇就上演了一出令人啼笑皆非的“三同”奇遇:同一酒驾违法行为、同一地点、同一批交警,驾驶员被依法查处,这一事件无疑为所有驾驶人敲响了警钟!
2025年2月13日16时30分许,李某国驾驶二轮轻便摩托车在邵阳县岩口铺镇如意村附件路段被邵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执勤交警查获。经血液酒精检测,李某国酒精含量为22.76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核查,李某国分别于2024年7月18日、2024年11月6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邵阳县公安交警查获并处罚,此次属于第三次酒驾+驾驶未买保险车辆+无证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将对驾驶人李某国作出合并罚款2300元,行政拘留的处罚。
邵阳县交警提醒,一旦沾酒就不要开车,否则等待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邵阳县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