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眉山市彭山区社保中心严格遵循工伤保险基金“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依据《四川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完成全区1300户参保企事业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调整,调整覆盖率达100%。
本次调整以用人单位上年度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发生率为核心指标,综合考量工亡事故、参保申报、安全生产等情况实施费率浮动。调整后,费率上浮单位47家、下浮单位776家、持平单位477家,费率区间为0.2%-1.9%,整体呈下降态势。
通过费率杠杆“奖优罚劣”,既有效降低低工伤、无工伤事故企业缴费负担,又引导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工伤预防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安全生产与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黄山 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