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6月26日讯(文:肖雅文、龙晨枨)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深化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司法协同衔接,近日,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武冈市人民检察院、武冈市林业局联合召开府院联动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移交专题会议。会议由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辉民主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学田,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斌及三家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会上,市法院通报了涉生态保护重点案件以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的移交、使用难点;市检察院及市林业局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的移交、管理、使用、监督提出建议、要求,与会各方形成了问题共商、难题共解、工作共推的良好氛围。
会议强调,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深化府院联动协作机制。一是统一思想,构建生态保护“同心圆”。通过此次会议,要搭建起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的良性沟通桥梁,强化责任担当,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凝聚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府院联动、协同共治的强大合力。二是修复生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秉承恢复性司法理念和系统思维,统筹发展和保护、治标和治本、惩治和修复、整体与局部,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任务及新类型案件,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探索资金专款专用使用方法和模式,激活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协同治理,共护武冈绿色发展。处理好“治罪”与“治理”的关系,注重“内”与“外”联动的协同治理,形成共商、共建、共治保护大格局,以高质量司法助力美丽武冈建设、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市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市检察院、市林业部门的密切协作,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以司法之力筑牢生态屏障,全力守护三湘大地“生态绿”,为美丽武冈建设注入强劲的司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