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4月2日讯(通讯员 周晓艳 付永旺)罂粟属于毒品原植物,国家明令禁止,非法种植,无论出于何种动机,无论数量多少,私自种植、贩卖罂粟都是违法行为。
近日,湖南省洞口县公安局石江派出所查处4起非法种植罂粟案件,共计铲除罂粟幼苗40余株,行政处罚违法行为人4名。
3月25日,石江派出所民警在禁种铲毒工作中发现4处隐秘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幼苗地点,共计40余株。经调查,分别系任某、谢某、尹某、文某四人种植,民辅警分别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法对罂粟植株予以铲除。
目前,违法行为人任某、谢某、尹某、文某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主要缘于个别村民对铲毒禁种的法律意识淡薄、对毒品原植物的甄别能力较低。个别农户因赏花、尝鲜、治病而在小范围非法种植罂粟,罂粟花虽鲜艳动人,但切不可因此触犯法律。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无论是何理由,均属于违法,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整治。
(来源:洞口禁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