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12月25日讯(通讯员 刘惠芳)近日,湖南省邵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冬季整治行动中,查获一名四次酒驾的“钉子户”。
2024年12月18日20时15分,邵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在塘渡口镇中国银行附近路段例行检查时,湘 EV***9 驾驶员吴某明拒不配合酒精吹气检测,随后被民警带至医院进行血检,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 53.63 毫克/100 毫升。吴某明交代,当晚与朋友聚会饮酒后,因觉得离家近便心存侥幸开车上路。
民警进一步核查信息时发现,这已是吴某明第四次酒驾被邵阳县公安交警查获,前三次分别在2020年10月、2022年8月和2023年10月。此次,吴某明除第四次酒驾外,还存在无证驾驶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吴某明被处以行政拘留及罚款4700元的处罚。
邵阳县公安交警提醒,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希望各位驾驶人在端起酒杯的同时,放下车钥匙,勿把酒驾当儿戏,莫拿生命开玩笑,拒绝酒驾,从你我做起。
(来源:邵阳县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