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面印有“秉公办事,尽心为民”的锦旗被送到东坡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这面锦旗来自一位劳动争议案件的劳动者,以此表达对仲裁院公正高效处理案件、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诚挚感谢。

此前,劳动者与某科技公司因劳动关系认定、工资拖欠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等问题发生争议。劳动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并主张被拖欠的工资及相应赔偿。案件审理过程中,该公司辩称双方为“合作关系”,并提交了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作为依据,否认存在劳动关系,拒绝承担用人单位相关义务。
东坡区人社局仲裁庭在全面审阅案件材料,组织双方进行证据质证后查明,虽然双方形式上签订了合作协议,但在实际履行中,劳动者须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接受公司统一工作安排,公司按月向其支付固定报酬,劳动者所从事的工作亦属于公司业务的核心组成部分。双方之间并未体现平等合作的真实意图,而是具有明显的人格从属性、组织从属性和经济从属性。依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双方已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结合查明的欠薪事实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仲裁庭最终依法裁决支持了劳动者的全部仲裁请求。
东坡区人社局仲裁院表示,这面锦旗不仅承载着群众对仲裁工作的认可与信任,更是对全体仲裁工作人员履职尽责的鞭策。下一步,东坡区人社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提升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依法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不断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治获得感,努力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贡献人社力量。(李力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