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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拒不申报财产,罚款10万元

2020-07-14 19:17:05    来源:中国基层网    访问:    

近日,湖南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涉嫌拒执罪的犯罪嫌疑人游某逮捕归案。

2017年1月,游某向王某借款1150000元,约定2017年5月30日归还。王某通过银行帐户将该笔款项转入了游某的帐户,游某到期后未还款,王某起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判决,游某偿还王某1150000元,并支付利息。

判决生效后,游某仍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收到该案后,立即与游某取得联系,并要求游某申报个人财产。因游某拒不申报个人财产,法院对其罚款10万元。王某以“拒不执行裁判文书罪”对游某进行自诉,游某归案后,当场偿还了100万,第三天偿还了41.7万。随后,游某与王某达成了和解协议,王某进行了撤诉。(唐思思)

[责任编辑:李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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