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某诈骗案在周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院公诉部副部长张东龙出庭支持公诉。该案被告人以驾考保过为由骗取钱财,作案30起,具有极大地社会警示教育意义,周至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媒体记者等40余人参加了案件旁听。
被告人张某以自称能够办理驾驶证无需考试、练车,交钱拿照的方式骗取李某等30名被害人钱财,没有能力为被害人办理驾驶证,而是将骗取钱财用于自己挥霍,其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庭审现场,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并围绕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并展开法庭辩论,对指控事实及量刑建议发表了公诉意见。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审理,本案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8万元。被告人张某当庭表示认罪伏法,不再上诉。
检察官提示: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的取得需经过报名、体检、科目考试等一系列的正规流程,驾校学员及考生们切莫有畏难和投机取巧的心理,而轻信不法分子自称无需考试即可获得驾照,从而被骗取钱财。办理机动车驾驶执照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办理,并无捷径可取,端正态度,找到正规的好驾校报名,认真学车才能最好最快的取得驾照。(作者:郭月宁、穆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