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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新华路派出所快速查货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

2019-12-11 12:03:01    来源:中国基层网    访问:    

2019年11月13日,巩义市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巩义市育英街发现一可疑车辆。接到报警后新华路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后,当场要求驾驶人打开后备箱检查车上物品,驾驶人支支吾吾,不愿意配合民警检查。见状,民警立即提高警惕,责令驾驶人立刻接受检查,打开车辆后备箱后发现车内装了一白色塑料罐体,罐体内液体可疑。

在现场,出于液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处警、民警迅速控制了现场,并向派出所所长韩冲进行汇报。按照工作指令,现场处警民警立即按照程序扣押可疑车辆和可疑液体,并且第一时间与化学物品分析机构和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询问有关部门鉴定液体成分的事宜。同时,社区民警谷乐乐依托“一村(格)一警”工作的优势,迅速与新华路派出所辖区内一家化学品销售部门的负责人联系,尽快落实不明液体成分。该负责人通过对不明液体的颜色、形状、气味的分析,确定车辆上的不明液体为“醇基燃料”,其主要成分为甲醇,属于危险化学品。

据新华路派出所所长韩冲介绍,该车辆驾驶人王某未取得危化品运输许可证,也未在车上安装危化品警示标识,其行为构成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处警民警立即对该车辆和车内的醇基燃料进行扣押。

在派出所询问室,违法行为人王某如实供述了其伙同赵某、郝某二人自2018年9月在巩义市永安路开设厨具店面,同时非法买卖、运输危险物质并从中获利。

目前,王某、赵某、郝某因涉嫌非法买卖、运输危险物质被巩义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责任编辑: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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