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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口镇:筑牢汛期动物防疫“安全堤”,守护畜牧业生产安全

2026-06-01 17:08:28    来源:中国基层网    访问:    

自5月汛期以来,通道县连续发布4次暴雨红色预警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溪口镇遭遇持续强降雨及局部特大暴雨。面对汛期高温高湿、圈舍损毁、饲料霉变及蚊虫滋生带来的严峻挑战,为有效防范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及血吸虫等自然疫源性疫病的流行风险,溪口镇畜牧部门高度重视,紧扣春季防疫关键节点,迅速采取多项硬核举措,全力保障辖区内畜牧业生产与公共卫生安全。

一是全面摸排,织密监测“防护网”。 镇畜牧部门对辖区内50余户生猪养殖户(存栏1.5万余头)、30余户养羊户(存栏1500余头)及5户养鸡户(存栏4000余羽)开展了拉网式大摸排。严格落实异常死亡情况主动报告制度,确保疫情隐患早发现、早排除;同时严禁随意丢弃动物尸体,一经发现立即联系无害化处理场所进行规范收集与处置。

二是应免尽免,夯实免疫“防火墙”。 坚持将免疫作为防控最经济有效的手段,全面推进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羊痘及小反刍兽疫等基础免疫工作,坚决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针对规模养殖大户,严格落实“先打后补”政策,督促其规范填写《养殖档案》并佩戴免疫标识,确保免疫工作全覆盖、可追溯。

三是彻底消杀,切断疫病“传播链”。 向养殖户发放消毒粉剂,指导其对受淹圈舍、食槽、运输工具等进行彻底清污与消毒,对发生畜禽死亡的场所提高消毒剂浓度与频次。同步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及时清除蚊蝇幼虫滋生积水,修补破损围墙防鼠,科学投放灭鼠剂并对死鼠进行深埋或焚烧处理。

四是规范处置,严守安全“红线”。 严格执行病死畜禽“不宰杀、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的“四不”原则。规范死畜的收集、暂存与转运流程,统一送至无害化处理场集中处理;对不具备集中处理条件的区域,指导采用深度不低于2米的深埋法并撒生石灰覆盖,严防病原外溢造成二次污染。

下一步,溪口镇将持续密切关注汛情与动物疫情动态,常态化开展技术指导与监督检查,全力筑牢汛期动物防疫安全屏障。

(通讯员 杨兴冰、米陈嵘)

[责任编辑: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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