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我市召开2026年落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工作视频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张世保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耿文忠主持会议。
会议观看了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警示片,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分别通报了相关工作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延长石油气田公司、延长石油油田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陕西建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重点企业就落实主体责任、巩固治理成效、提升环保管理水平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全市152家重点企业累计完成1104项污染治理任务,完成率97.3%,为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作出积极贡献。各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意识、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源头管控,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会议强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需压实各方责任,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县(市、区)党委、政府要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标《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协调督办、检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本地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细化工作举措、强化日常监管、推动任务落地,主动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堵点难点问题。行业部门要落实好“管行业就要管环保”责任,按照《延安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推动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企业要落实好“谁污染谁治理”主体责任,主动承担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绝不能将企业利益建立在牺牲环境代价之上,突破生态环境保护底线。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更好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落实好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和污染防治各项措施,以实绩实效筑牢延安生态安全屏障。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部分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新区和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同志,中省驻延及市属重点企业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通讯员:李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