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如今的变化真大!大街小巷整洁美丽,行人车辆秩序井然,城乡公路平整宽敞,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到处洋溢着浓浓的文明新气息。”4月9日,湖南省新邵县在外发展的返乡人士孙先生如此感慨道。由于工作繁忙,孙先生已离别家乡六个年头,这次回来看到家乡发生如此新变化,满脸洋溢着幸福和赞叹。
近年来,新邵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建设总目标,注重“抓载体、建机制、提素养、强合力”,致力优化基础设施,切实增强群众文明意识,积极营造文明向上社会氛围,全面提升市民幸福指数,强力推进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认同感明显提高,城市文明建设工作位居全市前列。
为了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新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动员大会、推进大会和督战大会,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督战推进。建立“县、乡镇、社区(村)书记”三级同抓的工作机制,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正、副组长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工作力量,由分管县级领导担任常务副指挥长,下辖办公室、宣传教育组和9个专业工作组,组织开展日常工作。制定出台《新邵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将创建指标任务细化、量化,分解落实。
同时,压实工作责任。新邵县委、县政府和县创国文指挥部注重统筹,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网格化管理,加强督导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建立县级领导牵头、县创文办干部联系指导乡镇、社区(村)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全体县级领导牵头相关县直单位包乡镇、联社区(村)。各乡镇、各单位成立创文相应机构,组织干部职工联社区(村)、包楼栋,实行网格化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专门抓、相关人员具体抓”的齐抓共创体制。
在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该县创文办加强督导考核,严格问责追责。严格落实问题清单的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一单四制”。对督导督查发现的问题,由县委书记或县创文办下发交办令,经交办后,对整改不到位的,再及时下发督办令或进行约谈,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单位年度创文工作考核内容。县委书记黄海蓉、县长谢小军等县领导定期到乡镇、社区(村)、农贸市场、医院、车站等明查暗访,发现问题,进行交办,督促整改。县纪委监委、“两办”督查室、县创文办等成立联合督查组,定期开展文明建设工作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办整改。对工作不力、失职失责人员予以追责问责处理。 (何卯保 罗亮洪 杨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