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
因辖区城镇化发展需要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为进一步落实“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试入学”的政策,经内江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对区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对象和招生范围进行优化调整,现将2025年内江经开区区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内江经开区区属城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对象
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
(一)户籍生。户籍属于经开区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迁入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前;其他特殊情况迁入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前,户籍迁入时间不在规定时限内的,将被统筹安排。
(二)征转安置生。适龄儿童户籍属于经开区,且户籍地已征地拆迁,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已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拆迁协议或还房协议。
(三)政策优待生。符合入学优待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和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政策照顾对象等子女。
(四)有房无户生。适龄儿童户籍不在经开区,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有房屋产权证明的适龄儿童。有房无户认定必须同时满足两项条件:一是房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并能提供房产证、网签的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房产信息证明(三者之一即可);二是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关系的证明。
(五)随迁生。适龄儿童户籍不在经开区,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范围内务工或经商。
内江经开区区属城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
(一)初中招生范围
从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实验中学面向全区范围招收适龄户籍生、征转安置生、政策优待生、有房无户生和随迁生。
注:内江市第十初级中学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不再单独招生。
(二)小学招生范围
1.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实验中学小学部
第一批次:奥特莱斯、金科·集美星辰、寿溪佳苑、和喜·御景台、阳光天麓、众欣森林、和喜·御珑台、莱茵国际、莲安小区楼盘业主家庭适龄户籍生,符合条件的政策优待生和经开区全域范围内的征转安置生。
第二批次:奥特莱斯、金科·集美星辰、寿溪佳苑、和喜·御景台、阳光天麓、众欣森林、和喜·御珑台、莱茵国际、莲安小区楼盘业主家庭有房无户生。
2.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
第一批次:松山社区、松林社区、寿溪桥社区、汉晨社区、曙光社区、九盘村(含原湛家村整村,九盘村7、8、9、10组,海棠村5、6、7、8、9组)、苏家桥社区(不含原苏家桥社区2、3、4组)、交通社区(不含6-15社未拆迁户)、幸福社区(不含2、3社未拆迁户)、双雁小区、奥特莱斯、十里江湾、众欣森林、未来城的户籍生,符合条件的政策优待生和经开区全域范围内的征转安置生。
第二批次:松山社区、松林社区、寿溪桥社区、汉晨社区、曙光社区、苏家桥社区(不含原苏家桥社区2、3、4组)、交通社区(不含6-15社未拆迁户)、幸福社区(不含2、3社未拆迁户)、双雁小区、奥特莱斯、十里江湾、众欣森林、未来城的有房无户生。
3.内江市第五小学校
第一批次:铁站街、铁站街东巷、铁站街西巷、花园滩路、农科所、松山社区、松林社区、寿溪桥社区、汉晨社区、曙光社区、九盘村(含原湛家村整村,九盘村7、8、9、10组,海棠村5、6、7、8、9组)、苏家桥社区(不含原苏家桥社区2、3、4组)、交通社区(不含6-15社未拆迁户)、幸福社区(不含2、3社未拆迁户)、双雁小区、奥特莱斯、十里江湾、众欣森林、未来城的户籍生,符合条件的政策优待生和经开区全域范围内的征转安置生。
第二批次:铁站街、铁站街东巷、铁站街西巷、花园滩路、农科所、松山社区、松林社区、寿溪桥社区、汉晨社区、曙光社区、苏家桥社区(不含原苏家桥社区2、3、4组)、交通社区(不含6-15社未拆迁户)、幸福社区(不含2、3社未拆迁户)、双雁小区、奥特莱斯、十里江湾、众欣森林、未来城的有房无户生。
4.内江市第二初级中学校
第一批次:壕子口路单号241-769号、双号232-782号,圣江路(含内棉家属宿舍)适龄户籍生,原莲台寺小学招生范围(交通社区未拆迁户、幸福社区未拆迁户)户籍生。
第二批次:经开区范围内的适龄有房无户生。
第三批次:经开区范围内的适龄随迁生。
各类招生对象申报材料
(一)户籍生。提供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
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和适龄儿童页)。
(二)征转安置生。提供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
籍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和适龄儿童页)、 征地拆迁协议或还房协议或征转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政策优待生。提供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和适龄儿童页)、相关优待文件规定的证书、证件、证明等原件。
(四)有房无户生。提供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和适龄儿童页)、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划片区域内的住房材料,以下三者之一即可: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②网签的购房合同和在该房居住产生的近一个月的水电气(三者之一)缴费发票;③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房产信息证明和在该房居住产生的近一个月的水电气(三者之一)缴费发票。
(五)随迁生。提供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和适龄儿童页)。
特别提醒:以上五类适龄儿童少年户主或法定监护人不是父母的,需提供出生证等证明材料原件。条件中的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房,商业用途类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社区或单位建设的小产权房需提供社区或单位出具的产权证明。
招生方案公布及报名时间
(一)招生方案。预计2025年6月通过“内江经开区”微信公众号官方平台公布。
(二)网上报名时间。预计2025年6月底启动,通过“四川省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操作指南可参考往年流程,关注官方后续通知)。
谨防招生诈骗
不要轻信任何机构或学校以任何形式开展的提前登记收费、自主招生或报名登记;不要轻信任何非官方发布的代理招生、有偿招生、“给钱就能入学”等信息;不要与任何学校和机构签订与招生考试有关的承诺书、协议书等;更不要参加任何选拔性招生考试等活动。如轻信非官方招生信息而导致钱财被骗、入学受阻、学籍无法注册等后果一律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832-2070296。
注:具体操作细则及时间安排以2025年正式发布的招生方案为准,请家长密切关注后续通知。
特此公告。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2025年3月10日
来源: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