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一系列务实举措,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显著进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必须“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为干部培养和选拔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原则。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干部虽具备一定的干事创业意愿,但因缺乏有效的能力和方法,往往陷入事倍功半的困境,造成了“不善为”现象的普遍存在。如何激发干部的潜力,助力他们从“不善为”转向“善为”,已成为各级党组织需要高度关注的核心课题。
“扎实”思想种子,激发内生动力。有的“不善为”干部并非仅仅源于能力的不足,往往是缺乏坚定的理想信念和使命担当的“不愿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干部要始终保持对党忠诚、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在落实党的方针政策过程中,必须坚守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因此,解决“不善为”问题,必须从思想政治工作入手,进一步强化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深刻认识到自己肩负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通过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干部能够更加明确自己在党和国家发展中的作用,树立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坚定信念。只有当干部内心深处激发起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他们才能在实际工作中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推动各项事业的发展。
“浇灌”专业培训,提升实践水平。理想信念是干部前行的动力源泉,但没有过硬的能力和素质,干部也难以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工作任务。《决定》明确指出,干部要增强服务人民的本领,必须提高实际操作能力。要培养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就必须注重干部能力的全面提升。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进程中,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干部必须具备强大的工作本领和创新能力,才能胜任新时代发展的要求。为此,党和政府应当通过一系列措施,为干部提供系统的学习和实践平台,推动其在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多方面积累经验,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针对干部的不同岗位需求,组织相关领域的培训,强化其政策理论水平、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提升其适应社会发展、回应群众关切的能力。通过持续的能力建设,干部不仅能提高工作效率,还能在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中,作出更有影响力的决策。
“修剪”激励机制,激发干部潜能。干部的潜力不仅与个人素质密切相关,也与外部的激励机制息息相关。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立健全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干部选拔、任用和激励机制。科学的激励机制是推动干部充分发挥潜力的有效途径。干部队伍的培养不仅依赖于个人的努力,更需要党组织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引导。通过不断完善干部考核、晋升、奖励等方面的制度,推动全体干部在工作中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激发他们的潜力,确保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陕西省榆林市佳县县委组织部 刘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