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2月19日,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管股、长青市场监督管理所联合开展“两电”专项整治行动,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检查现场,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娄星南路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销售门店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查看各门店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待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是否与实际销售车辆一致,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加装等行为,严禁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和不符合强制性认证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以及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蓄电池、充电器、电机、安全头盔等产品。期间,该局执法人员还当场向经营者宣传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规定,增强经营者对新国标的了解,规范销售市场秩序。
此次行动共检查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销售门店8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相关商户限期整改,并将依法对1家涉嫌违法商户进行立案查处,确保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
供稿 | 张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