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6月4日讯(文:马磊、邓缘)近日,湖南省武冈法院通过立案后先行调解程序,高效化解一批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公司当场履行了支付义务,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化解风险,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陈某等8名劳动者原系某公司职工。2024年,该公司因经营不善与陈某等8名员工签订《员工离职协议书》,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并分期支付经济补偿金。协议签订后,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了一半经济补偿金,但剩余款项一直未支付到位。陈某等8名劳动者经多次索要未果后,遂诉至法院。
立案后,法官发现该系列案件事实清楚,决定将案件转入先行调解程序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中,调解员秉持“调解优先、实质解纷”的原则,一方面向公司释明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妥善处理裁员事宜;另一方面耐心倾听陈某等劳动者的诉求,安抚情绪,引导其理性维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当场向陈某等8名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10万元。
“没想到困扰我们这么久的问题,在这里两天就解决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陈某感激地对调解员说。
该系列案的成功化解,是武冈法院积极推进立案后先行调解工作的一个微观映射,集中彰显了近年来武冈法院坚持推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的积极探索和不懈努力。下一步,武冈法院将继续发挥先行调解优势,打造实质解纷“快车道”,为优化武冈营商环境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