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9月26日讯(通讯员 张高桦 张洋 龙嘉莉 唐江涓)帮人“取钱”也会犯罪?看似普通的线下“取钱”,他们负责迅速转移诈骗而来的资金并从中获取“佣金”,实则是为电诈团伙转移赃款的犯罪行径。
近日,湖南省邵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通过缜密侦查、循线深挖,成功破获一起团伙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名。
9月13日凌晨,城关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线索称:有人正利用涉案银行卡在辖区银行ATM机为电信诈骗团伙非法取现。
得知线索后,值班民警联合巡特警大队队员立即展开行动、果断出击,成功将嫌疑人孙某某当场抓获。通过调取银行及周边监控,发现同行的还有另外2名男子,进一步侦查,民警发现该犯罪团伙分工明确,取现、望风、驾车、联系上线各负其责,三人在邵阳市区、新邵县、邵阳县流窜作案,这是一个典型的取现“车队”。办案民警迅速展开分析研判、抽丝剥茧、循线追踪,迅速锁定了另外两名嫌疑人夏某某、陈某某的身份信息和活动轨迹,于9月18日成功将二人抓获归案。
到案后,孙某某、夏某某、陈某某3人均对其参与电信网络诈骗为诈骗团伙转移赃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孙某某、夏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陈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扣押涉诈现金2万余元,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帮助诈骗分子转移赃款涉嫌构成违法犯罪,天上不会掉馅饼,所谓轻松赚钱的背后,往往是违法犯罪的深渊,切勿因一时贪念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工具人”!
(来源:邵阳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