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摊子烦心事解决了,真好。”近日,淮安市在洪泽区法院东双沟法庭法官调解下,陈某夫妇与某开发商成功签订调解协议。
2015年,陈某夫妇购买了洪泽一开发商出售的一套住宅,但开发商却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交房。2018年,开发商向陈某夫妇出具逾期交房违约金2万元的欠条一份,但违约金却迟迟不肯支付。陈某夫妇想到了向法院“求助”
由于双方当事人对抗情绪较高,法官便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以免矛盾进一步激化。结合查明的案件事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耐心解释房屋出售相关法律规定,经此次调解,虽未能达成一致,但双方的对抗情绪得到了有效缓解。法官趁热打铁,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多次通过电话进行耐心沟通,最终,开发商自愿赔偿违约金及利息,双方握手言和。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刘静 颜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