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启动以来,晋江市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提前谋划,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多措并举,稳步推进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进普查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级11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统计局局长任主任,并设立综合组、单位清查组、入户登记组、后勤组、宣传组等7个工作组,细化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将经济普查工作纳入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并聘用临时人员6人调整充实到市经普办,高位推进“四经普”工作。制定下发了《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严格按照福建省要求,将普查经费列入年初专项预算,目前已落实到位2018年普查经费400万元,为全市“四经普”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强化普查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晋江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印发了《晋江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方案》,市经普办印制宣传品分发到各镇街,运用公交车车站、车身LED滚动显示经普宣传语、主要线路公交车体喷绘、动车站广告牌、户外大型电子屏、报纸、微信公众号、居住小区电梯媒体等多种载体向社会公众宣传经济普查和普查试点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解读统计法律法规,并于12月8日举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统计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四经普工作的知晓率,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积极配合普查。
精细谋划部署,推进单位清查工作。市经普办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明确清查各时段工作任务,科学划定 399个经济普查区,1111个普查小区。9月10日,全面完成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布置、小区划分及电子地图绘制培训暨绘制工作,各镇域电子地图全面绘制完毕并审核通过上报。8月25日前,完成普查区(小区)划分及普查“两员”选调工作,选调普查“两员”1895人(其中:普查员1364人,普查指导员531人)。召开了全市经济普查单位清查业务培训会议,对市、镇、村三级普查工作人员、指导员和普查员共计1900人开展了为期4天的业务培训。市经普办成立由市统计局5名领导、经普办工作人员组成的督查组,分片负责,不定期赴镇街督促经济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及时推动解决经济普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收集掌握各镇域工作进展情况,对于措施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的,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并建立微信业务沟通交流群,对单位清查等重点阶段性工作实行日通报制度,促进度,促落实,确保镇街工作与市级工作有效对接,形成上下合力的局面。
从严审核把关,提高单位清查质量。一方面对已完成清查的小区,反复进行交叉审核、复查,进行初验后上报,并着力从主营业务活动、从业人员等几个方面进行审核质量。另一方面,收集2018年6月至12月31日新增、注销企业、个体经营户和专业合作社名单返到各镇域,进行比对及查遗补漏,做到应查尽查,应普尽普,确保查清、划准、找全普查对象。同时,组织专业人员根据各类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个体经营户的清查和普查情况,编写相关代码,于10月31日全面完成清查数据的编码审核工作。截至11月10日,全市各镇域已100%完成登记进度,清查数据核查率达100%。全市清查登记结果上报单位50253个(其中法人单位45857个、产业活动单位4396个),登记个体经营户108185户(有营业执照 62652户),按时完成单位清查工作任务。
全面部署台账,夯实统计基础工作。按照省经普办要求,对全市非一套表企业全面部署台账工作,详细记录2018年以来每月的生产经营情况。一是通过清查结果库将全市非一套企业划分为工业建筑业、批零住餐业、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五类,再针对不同行业布置台账工作;二是要求各镇域在入户清查的过程中,要将台账的工作要求通知到全市非一套表企业中,补齐补全台账内容;三是要求企业在填报正式入户登记表格的过程中,要与台账的登记情况进行匹配,做到数出有据、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