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贵溪6月15日消息(通讯员 詹海军)按照江西省交管局客营运车辆事故“四公开”要求,贵溪交警大队发布了2018年2季度运营车辆“四公开”,此次公开是一起货车交通事故。
今年4月21日15时8分许 ,刘国良驾驶赣F3566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后牵引赣FA993挂号重型平板半挂车)沿320国道由西向东行驶。当行驶至320国道贵溪市第五加油站时,刘国良驾驶的赣F3566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后牵引赣FA993挂号重型平板半挂车)在加油站里碾压到站在加油机旁边的行人张二岗,造成张二岗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4.21”事故中,肇事车辆赣F3566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系南城县亚欣物流有限公司所有。车辆为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使用性质为公路货运。肇事司机刘国良持有准驾车型“A2”驾驶证,培训驾校为抚州市交警支队驾校,发证机关为江西省抚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