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内蒙古公安厅召开内蒙古公安机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8年全区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情况,回答了群众关心的有关问题。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杨伟东主持新闻发布会,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王瑞峰及在呼的厅党委成员出席了发布会。
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效敏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情况。
为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内蒙古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拉开帷幕。
截至2018年底,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21个,铲除涉恶团伙82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347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245起,查封扣押冻结黑恶势力涉案财产31.9亿元。一大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得到惩处,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形成了全面震慑态势。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在全国首创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共受理群众举报有效线索1712条,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50份。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区各级公安机关畅通网上网下举报渠道,运用多种形式,动员群众参与专项斗争,2018年,各级公安机关共收集涉黑恶线索近万条,其中42%来自群众举报。迫于宣传声势,全区先后有211名涉黑涉恶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依靠群众举报线索,全区已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389个,破获其他形式案件591起。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在全区先后组建了30支扫黑除恶“猎鹰”突击队,专门负责对重大疑难涉黑涉恶线索的核查和立项侦查。在“扫黑打伞铲基础”集中攻坚行动中,集中打掉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8个,铲除涉恶团伙181个。”在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全区公安机关共查处涉黑恶公职人员147名,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15人。
同时,公安机关按照“有黑打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要求,坚持“边扫、边建、边治”原则,打击电信诈骗、缉枪治爆等专项行动,全区共排查出治安乱点地区267个、已整治194个,收缴枪支1648支、子弹铅弹26万余发、炸药4.4万公斤,在全年命案全破的基础上又破获命案积案49起,带动全区刑事警情、治安警情同比大幅下降,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平稳,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有效提升,实现了扫黑除恶法律效应和社会效应“双提升”。
发布会上,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杨伟东表示:“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攻坚的关键一年,各级公安机关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要提升站位高度、拓展覆盖的广度、强化打击的深度、保持工作的力度、激发斗争的热度,在深化打击、专案攻坚、打财断血、深挖彻查、线索核查五个方面下功夫,同时健全完善责任落实机制、涉黑涉恶涉伞案件快侦快破和推动快捕快诉快判机制、案件质量把关机制、群众满意度牵引机制、激励奖惩机制,全面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效能。”
发布会上,相关负责同志回答了媒体记者提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