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江经开区工业园区工会联合会与园区内9家企业代表,就各行业工资标准、劳动安全卫生保障、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集体协商,并最终达成一致,形成2023年《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联合会集体合同(草案)》等4项集体合同草案,经过区工业园区工会联合会三届二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登记、生效。
经过激烈、认真、平等的协商,本轮集体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一是内江经开区工业园区内各企业在完成规定工作量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二是针对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按相关法律法规定期组织健康体检;三是同意新增高温津贴。
内江经开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本轮集体协商过程中,职工方和企业方协商代表本着既维护职工切身利益,又促进企业发展的原则,结合近年市场大环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实际情况开展协商,为园区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落细、落实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合理诉求奠定基础。
为促进园区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内江经开区总工会认真督促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女职特殊权益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8%。截至目前,工业园区独立建会企业基层工会83个,覆盖会员约20000人。
下一步,内江经开区总工会将督促园区企业履行集体协商合同。对于拒不履行集体协商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园区企业,将协调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