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基层网讯:年底将至,涉民生案件特别是劳务工资案件的办理也成为了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
2018年,德化某艺公司先后雇佣陈某等8名工人从事注浆、擦水、上釉、贴花纸等陶瓷制作工作,公司老板张某却未能按照约定如期支付工资。陈某等工人多次讨要无果后,向德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过仲裁委员会的调解,某艺公司与8名工人达成协议:某艺公司应在2019年1月前将所拖欠的全部工资款项9.23万元全部支付完毕。

然而,某艺公司并未按照约定分期足额支付工资款,2019年1月8日,陈某等8名工人向德化法院申请执行。考虑到工人工资案件的特殊性,承办此案的施法官在收案后第一时间对某艺公司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经执行查控系统反馈,某艺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定代表人张某也百般推脱不愿支付工资,德化法院依法对张某采取了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被送至拘留所的张某这才开始感到害怕,主动要求与工人再次进行协商,并确定了分期支付工资款项的数额与期限。

11月1日,德化法院收到某艺公司转入的最后一笔工资款项,在执行指挥中心举行了劳务工资发放会,7名工人前来领款。施法官经询问后得知,工人陈某不久前因车祸受伤,目前行动不便,无法前来领取款项,当即决定前往陈某家中,送款上门。在陈某家中,施法官为陈某办理了领款手续,并将属于陈某的3千元工资交到陈某手中。“我们工人本来就是弱势群体,被拖欠了工资只有依靠法院才能解决,” 陈某握着施法官的手连声道谢,十分激动,“多亏了法官,我们才会拿回血汗钱,谢谢法官!谢谢法院!”
据悉,在接下来的执行工作中,德化法院将重点针对劳务工资案件进行清理,竭力保障工人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特稿部 黄建材 德化法院 施小容 林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