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讯(王晓飞) 4月18日,韩城大队金城中队民警在执勤过程中发现一名身着军迷彩服的“军人”驾驶一辆冒充军方号牌的车辆,将其拦截后,依法处理。
上午10时许,金城中队民警苏少辉、赵少伟、强凯驾驶警车在108国道金城区环城西路巡查时,发现一辆车由北向南驶来“牌号”为:国家应急救援通信BG8000白色帝豪小型越野车“军车”,民警上前指挥其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人苏某所持驾驶证为**部队驾驶证,车辆所挂号牌为军方号牌,车辆外观车顶还安装了彷制式的警用灯具。民警根据路面查处车辆经验,怀疑该车涉嫌存在假冒军车。通过网上查询比对,驾驶人苏某系韩城市金城办薛曲村人,属于无证驾驶。而苏某驾驶的车辆号牌和车辆外观以及车辆使用性质,属于民用的小型普通越野车,并非军用车辆。驾驶人没有按照规定悬挂该车的机动车号牌。经民警调查,驾驶人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九十五条之规定,驾驶人将受到1700元处罚和并处15日以下的拘留的严重处罚。目前,该案件已经移交至辖区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
韩城交警告诫广大驾驶员:开车请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上道路行驶必须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按照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通讯员:强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