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6日,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晋中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晋中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条例》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制定、颁布实施,开启了晋中市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新篇章。
发布会上,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军对《条例》的立法必要性、指导思想、法律依据以及主要内容作简要介绍。这部法规的出台,积极回应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改善人居环境、减少垃圾污染、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的热切期盼,也是晋中市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的关键举措,对构建科学高效的管理机制、增强全民环保意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具有深远意义。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条例》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条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改善人居环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存在问题的现实需求、是细化上位法规定,固化实践经验的迫切需要。
据悉,《条例》共六章三十三条,主要包括总则、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理、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条例》涵盖了规划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社会参与、保障监督和法律责任等内容。条例以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为核心,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为根本目标,通过科学统筹、全民参与和系统化管理,构建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和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倡导文明生活方式,旨在为晋中市生活垃圾的规范化处理、资源高效回收及生态环境的长期保护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针对城市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出了不同设计,这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立法原则的具体实践。这样的设计充分考量了城市和农村地区人口分布状况、居民生活习惯以及垃圾种类特点,目的在于探索出一条契合晋中实际情况,具备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的垃圾分类治理路径。
《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晋中市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上迈出了关键一步。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呼吁全市上下携手共进,政府部门积极履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以《条例》施行为契机,共同守护美丽晋中,为建设绿色低碳、文明和谐的家园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