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切实把好资产“入口关”。资产配置严格以单位履行职能和促进事业发展需要为基础,以资产功能与单位职能相匹配为基本条件,不配备与单位履行职能无关的资产。根据单位人员级别和内设机构数量,结合单位资产存量,实施资产配置价格和数量的双重控制。不断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机制,为预算编制提供准确的资产信息。
二是切实把好资产“处置关”。资产处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制度,履行审批手续,规范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出售、出让、转让固定资产依法依规进行资产评估。处置收入扣除相关税金、评估费、拍卖佣金等费用后,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及时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隐瞒、截留、坐支和挪用,按照规定规范使用。
三是切实把好资产“划拨关”。进一步落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和各项资产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资产使用管理的规范化流程,充分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系统的动态管理优势,努力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积极推进固定资产在单位内部调剂共享,鼓励跨部门、跨级次的资产调剂和共享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