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岁末年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严厉打击和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江安县多措并举守好烟花爆竹“安全关”。
一是全域禁售,严厉打击非法行为。自江安县常年实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后,未再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广泛动员,齐抓共管”的原则,联合相关部门严厉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行为,2024年以来,江安县查办案件1 起,行政拘留 1人,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1239件,没收非法所得9490.27元,罚款3万元。
二是专项整治,筑牢安全防线。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联合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加强对废弃厂房、闲置民房以及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偏僻区域排查,紧盯曾有过烟花爆竹生产历史的区域和人员。截至目前,全县共派出35个检查组,检查人员135人次,检查点位155个,查获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115件。
三是强化宣传,增强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公告、村广播、民生微信群、QQ等手段,深入宣传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义、危害,营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保护环境的舆论氛围,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燃禁放禁售规定,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从源头上消除烟花爆竹风险。
四是举报有奖,群防群治群力。张贴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示牌,公布举报范围、举报方式、奖励标准等,畅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印发制定了《江安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烟花爆竹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付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