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发展的步伐加快,公共绿地面积不断扩大,与此同时,“毁绿占绿”行为也屡禁不止。12月25日,娄底市城管执法支队园林(绿化)渣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娄星区金谷路金谷北门公交站附近有机动车违规停放在绿化带上。执法人员迅速响应,赶赴现场进行记录并拍照取证。由于违停车辆未留下联系方式,执法人员准备联系拖车将其拖离。此时,车主恰好赶到。
执法人员当即对车主随意停车占绿的行为给予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劝导其将车辆移至指定停车区域。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的规定,对车主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
绿化带非停车之所,违规停车必受惩处。作为城市建设的关键一环,园林(绿化)渣土大队将不断加强日常巡查与监管力度,及时制止并处理城市绿地内的车辆违停行为。同时,我们也诚挚呼吁广大市民增强爱护绿化的意识,规范停车,共同守护我们的城市绿肺和生态环境。
供稿 | 黄双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