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酒类商品消费安全,进一步规范、净化2018年元旦春节酒类流通市场,老城区食药监分局于近日对辖区白酒流通环节开展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持续至2018年3月2日,对辖区酒类流通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酒类流通企业是否具有经营酒类商品资质;经营过程中是否索票及建立酒类台账;是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警示标语等。
截至目前,执法人员检查酒类流通零售业户20余户。从检查情况看,个别商户索证凭据不够完备,多数商户未在显著位置悬挂《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及张贴警示标语。
检查人员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向商户宣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强化商户建立健全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制度的意识。
下一阶段,执法人员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检查酒类流通零售企业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随附单,扩大宣传和检查面,不断推动全区酒类流通市场秩序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