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下午,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1号法庭内座无虚席,倍受关注的淮安“7·6”重大暴力袭警案在这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淮安市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马伟兵、马洪兵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该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时恒支担任合议庭审判长,主持了当日下午整个庭审活动。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7月6日上午10时许,外出回家的被告人马伟兵听到同住一单元的弟弟家有争吵声,遂乘电梯赶到其弟弟家外面,通过虚掩的门缝发现屋内有民警正在对其弟弟被告人马洪兵进行抓捕。为阻止抓捕马洪兵,马伟兵随即从该屋对面消防井内取出两把尖刀冲入室内,在与马洪兵短暂交流后,两被告各持菜刀尖刀对在场执行公务的民警进行挥砍和捅刺,导致一名民警、一名辅警牺牲,一名辅警受伤的重大暴力袭警案。
公诉机关同时指控两被告人前科累累、劣迹斑斑,还犯有寻衅滋事罪。马伟兵因其子与当事人王鸿年之间的债务纠纷,在法院判决其败诉后一直对王鸿年和法院不满,在2019年2月至2020年1月期间,通过在法院墙上张贴大字报、用油漆书写字样、多次拨打法院工作人员手机以及堵门锁、张贴照片以及用刀具及言语威胁等形式,先后伙同其妻和马洪兵到法院和当事人王鸿年家进行滋事和滋扰法院工作人员。基于上述考虑,公诉机关建议判处两被告人极刑。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马伟兵、马洪兵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马伟兵、马洪兵进行了最后陈述。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被告人家属及有关人员共50余人旁听了庭审。当日十八时许,庭审结束。合议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供稿:淮安中院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