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讯,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相信广大驾驶员朋友都能耳熟能详,可至今仍有人置若罔闻,偏偏有人不信邪,不撞南墙不回头。在第一次被查出酒驾暂扣驾驶证后,继续二次酒驾被查。7月26日晚,黄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中队教导员李建龙带领民警在黄陵县北坡底例行查处酒驾时,查获一起二次酒后驾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晚上21时20分左右,秩序中队民警在黄陵县辖区重点路口对过往车辆逐一检查,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辆银灰色轿车由南向北驶入设卡路段,现场执勤民警立即用手势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执勤民警看到驾驶员时,发现这位驾驶人竟然是执勤民警的老熟人“宋某”,2017年5月份因酒驾被黄陵交警大队店头中队民警查处。
就在打开车门的同时,从驾驶室内散发出浓浓的酒气,民警初步确定驾驶人宋某有酒驾的嫌疑,面对执勤民警的检查与询问,宋某显得有些慌张,眼看自己躲不过民警的检查,遂配合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员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70mg/100ml。
都说:“吃一垫,长一智”,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员,通常都会痛定思痛,认真掂量违法付出的代价,但还是有人无视法律尊严。宋某再次以身试法,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铁的事实面前,驾驶人宋某已构成饮酒驾驶机动车且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黄陵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决定对驾驶员宋某处以拘留十日,罚款20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黄陵交警在此温馨提醒广大驾驶员,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坚决抵制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自己及他人生命负责。
供稿:秩序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