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要去医院做手术就等着这笔钱救急了”。昨日,湖南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驱车几十公里,上门为因交通事故受伤行动不便的李某办理赔偿款领取手续。
2017年10月26日,李某因交通事故受伤,李某与其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因而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3月17日君山法院受理立案,快审快结,依法判决某保险公司应赔偿李某损失422000元。
保险公司将赔偿款打入法院账户后,本应由李某来法院办理领取赔偿款的手续,但第一次开具领条后向李某卡上打款,发现无法汇入,因李某的银行卡属于一类银行卡,每日汇入款项有限额,加上刘某年事已高,因交通事故造成伤残,行动十分不便,一时无法前来法庭办理手续,又急需手术款项。执行局得知李某的情况后,为让其能快速及时领得赔偿款,从司法为民的宗旨出发,当即决定前往李某家中帮其办理领相关手续。李某在其执行干警的帮助下迅速办理好了手续,次日便收到了补偿款。
据悉,君山区法院执行局多年以来认真落实各种司法为民措施,建立涉民生执行“绿色通道”,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主动上门送去执行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赢得了大家的一致称赞。(喻沛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