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广丰11月13日消息(通讯员 邓弦)饮酒后不能驾车、驾驶证记满12分后不能驾车、不能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这些都是众所周知的交通安全知识,任何一条都触碰不得。否则将会得到严厉的处罚。然而,近期有一男子将这三条都触碰了。
11月9日中午13时30分许,广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路面开展酒后驾驶集中整治活动中发现一男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在临近卡口时突然调头,民警随即上前拦停,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而当执勤民警要求骑车男子出示驾驶证时,该男子称上一周前刚因准驾不符被记12分,现正准备前往车管所办理满分学习手续,因中午在亲戚家吃饭喝了两杯杨梅酒,看见前方交警设卡检查心里害怕便想调头逃跑。
最终,该男子因酒后驾驶准驾车型不符无牌机动车被处驾驶证记36分并罚款18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