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检察院积极推进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在依法向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主要做法:一是畅通渠道,方便群众诉求。加强与残联、工会、法律援助机构、村(居)社区的联系,让弱势群体能够了解检察机关民行检察职能和支持起诉工作。对案件线索及时受理审查,尽快帮助当事人解决困难。二是多方协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对于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案件,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并与法院配合做好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共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三是建章立制,规范开展支持起诉工作。与县法院、县司法局共同建立了《关于对弱势群体相关法律援助案件支持起诉的实施意见》,对办理支持起诉案件的类型、援助内容、审查时限、办案程序、案件监督、矛盾化解以及各部门的协调合作等内容作出详尽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工作机制建立以来,该院共办理了55件支持起诉案件,其中办理涉及维护残疾人权益案件11件,均被县法院采纳判决,帮助困难群众取得436万余元赔偿款,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陈辉生 通讯员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