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司法所和派出所参与,有专职人民调解员介入,这个结果我心服口服。”4月13日,在靖民镇公调对接调解室,一起因坟地被占用种菜引起的山林土地纠纷圆满调解,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
该纠纷中,辖区居民刘某祭拜时发现家中长辈的四座坟被人平整后用于种菜,后多次现场查看,于3月15日发现种菜人为辖区外居民王某并报警。靖民派出所接警后,立即联系靖民司法所、靖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启用“公调对接”机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原本并不复杂的纠纷,却在赔偿阶段出现问题,双方当事人就协商赔偿价格未达成一致,沟通无果后,刘某向司法所寻求帮助,司法所就刘某提出的关于其坟地被王某占用种菜一事进行了耐心法律解答。
本着有一起纠纷就化解一起的工作决心,司法所工作人员抓住矛盾关键点,与派出所、专职人民调解员多次进村入户释法析理,经过3月24日和4月13日的两次联动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纠纷成功调解,得益于内江经开区全面推行的“公调对接”机制。通过开展“公调对接”工作,内江经开区司法分局充分发挥自身调解优势,实现了人民调解多方力量的联动配合,切实提升了纠纷调解效率,做到了将矛盾纠纷控制在当地,化解在基层。
“‘公调对接’机制,提高了司法所和派出所的工作效能,既充分发挥了公安部门的刚性,也更好展现了司法行政部门的柔性,不仅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还有效预防‘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内江经开区司法分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内江经开区司法分局加强与内江经开区公安分局沟通和协作,有效整合调解资源,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议,商讨工作意见,沟通工作信息,形成工作合力。全区3个公安派出所已全面建成“公调对接”调解室。今年以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32件,调解成功率100%。借助“公调对接”和人民调解员工作优势,内江经开区司法分局始终坚持“调宣结合”,把法治宣传贯穿于人民调解的全过程,在调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对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学法、遵纪守法、依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