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市北湖区印发《北湖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北湖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将于今年12月前,全面建立区乡村组“四级林长+民间林长”体系,落实落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责任,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力促“林长治”工作。
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建立区乡村组四级林长+民间林长体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治理新格局。形成“一长四员”(即林长、监管员、执法人员、护林员、森林防灭火应急队员)分区负责的网格化管护体系,积极建设“天空地”一体化森林草原资源监测监管平台,并在出台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北湖区林长制会议制度》《北湖区林长令制度》《北湖区林长巡山护林制度》等10个相关配套制度,形成“1+N”制度体系,全面保障北湖区林长制工作有序推进。
实施方案明确设立区乡两级林长制工作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日常工作运转。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协作单位在林长的指挥协调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共同推进林长制工作。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全区各级各部门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范畴,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森林草原资源管理等指标纳入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考核,并考核结果应用到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对造成森林草原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作者:彭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