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讯(通讯员 袁静 刘欢喜 周志雄 记者 宋咏琪)“喂,您好!我是县纪检委派来搞调查的,请问您几个问题,麻烦您如实告诉我。”10月27日,益阳市桃江县纪委监委“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督查组第二小组的工作人员,在修山镇人民政府会议室,翻开《修山镇畜禽污染巡查台账》,随机拨通了八都村陈家湾组养殖户陈某明的电话。
对着《畜禽污染巡查表》,督查人员就“养殖种类”“存栏数量”“是否配套与规模相适应的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建立粪污利用台账”“巡查人员姓名”等20项内容,与陈某明一一核实情况。
从10月25日开始,桃江县纪委监委由常务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钟国勋负总责,成立两个督查小组,对全县15个乡镇和县发改、财政、住建、农业农村等7个部门单位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督查。
本轮督查是桃江县继7月“洞庭清波”专项整治工作督查之后启动的第二轮督查。督查针对省整改办《关于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提示函》、益阳市生环委办2021年度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和区县(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需销号清单等5个文件列明的问题,检查是否整改落实到位。
由桃江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卢秋辉带队的第二督查小组,于10月27日分别督查了修山、三堂街、鲊埠、武潭4个乡镇。督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紧紧扭住问题开展。督查成员先后深入砂石场、污水处理厂、养殖场等场所,对标对表实地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同时,还通过查阅台账资料、个别访谈、走访周边群众等办法,着力发现问题线索。最终,对4个乡镇截至目前还存在的12个问题线索逐一形成了问题清单。
据了解,本轮督查于10月29日结束,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将全部提交县纪委监委研究处置。